我院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10日浏览次数:

我院各党支部: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学校深入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和第二轮“双一流”建设的关键一年。为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示范引领,凝聚奋进力量,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基层党建质量全面提升,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之际,校党委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现就做好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每个支部均可申报先进基层党支部,且每个支部可向学院党委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二选一);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表彰对象及其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开拓进取,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带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学校事业创造一流业绩、做出积极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 尚,受到师生党员群众高度认可。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党组、福建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师生服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广大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基层党委(党总支)做到“五个到位”,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团结带领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做好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 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推荐程序

本次表彰推荐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认真做好推荐和审查工作。推荐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应向基层一线倾斜。

1.党支部向全体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

2.党支部组织申报“两优一先”,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学院党委研究。

推荐校级和院级的对象填写通用的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其中主要事迹300字以内),请在汇总表备注栏中写明申请校级或者院级,一般申请校级的如没有当选,默认为参评学院相应类型,申请者无须重复提交。如推荐对象不止一人,请在附件2汇总表中按推荐顺序排列。学生支部的推荐对象须经过支部分管辅导员审核

各党支部请将各类推荐审批表、汇总表(附件2—5)电子版于5月13日(周六)24:00前报送我院党委邮箱(yxydw@xmu.edu.cn)。

3.学院党委召开包括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两优一先”推荐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党建办审查。

4.校党委组织部/党建办组织评审,形成建议名单报送校纪委办公室、校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离退休工作部、保卫部等部门征求意见。

5.校党委常委会研究“两优一先”建议名单,根据基层推荐情况,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二)表彰决定

校党委作出关于表彰厦门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计划于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上举行表彰仪式颁发奖牌、证书,号召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以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榜样,比学赶超、奋勇争先,务实担当、 开拓进取,在加快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进程 中扛起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坚持向一线倾斜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向基层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向扶贫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适当倾斜。正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纳入推荐范围;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纳入推荐范围,但从严掌握。

(二)把握推荐要求

各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重复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一般应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学生一般不申请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为各党支部。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支部要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工作,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师生力量和智慧,不断提升基层党建质量,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附件1 两优一先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 厦门大学“两优一先”推荐汇总表(3个子表).xls 

附件3 厦门大学2022—2023年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x 

附件4 厦门大学2022—2023年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docx 

附件5 厦门大学2022—2023年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docx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234cc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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