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院出席中共厦门大学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和酝酿提名 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10日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请各支部推荐我院出席中共厦门大学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和学校“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

一、工作安排

各党支部组织支部正式党员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和“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并于5月10日下午17:00前提交《出席中共厦门大学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酝酿提名情况表》(附件1)、《中共厦门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酝酿提名情况表》(附件2)和《中共厦门大学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酝酿提名情况表》(附件3)。

学院党委将召开党委会,根据党支部酝酿提名情况,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提名“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并于5月12日前向学校提交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和提名“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情况报告。

二、名额分配

1. 党代会代表

我院党委党代会代表名额为8名,其中教学科研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名,干部和管理人员1名,工人和学生1名。要求女性代表不少于3名,45岁及以下代表不少于4名。

请各支部在学院所有正式党员范围内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人数不超过8人。

学院党委将根据各支部提名情况,按照多于应选代表30%及以上的名额(即11名及以上),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

2.“两委”委员

校党委委员由29名组成,校纪委委员由15名组成。

学校党政班子中的党员领导人员应进入校党委会,还应有党委主要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行政机构、教学科研单位、群团组织的党员负责同志。

请各支部按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条件和结构进行酝酿提名,按照人数差额要求,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不超过35名,纪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不超过18名。提名我院“两委”委员人选分别不得超过1名。

学院党委将汇总提名情况,研究确定学校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不超过35名)和学校新一届纪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不超过18名)。

三、工作要求

1.支部通过党员大会讨论、电话、邮件等方式酝酿提名人选,不得以微信、QQ等方式征求意见。

2.正式党员参与率应为100%。

附件:

附件1:出席中共厦门大学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酝酿提名情况表.xlsx

附件2:中共厦门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酝酿提名情况表.xlsx

附件3:中共厦门大学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酝酿提名情况表.xlsx

我院党委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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