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分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14日浏览次数: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研究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培养环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方能准予毕业。为确保2024届研究生顺利毕业,现将2024届研究生学分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4届毕业研究生主要包括5年学制的2019级本直博研究生、4年学制的2020级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研究生)、3年学制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2年或2.5年学制的2022级硕士研究生以及其他年级的延期毕业、拟申请提前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二、学生自查要求

       1.2024届毕业研究生应根据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登录教务服务平台(jw.xmu.edu.cn),对在学期间修读的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学分进行自查。

       2.研究生修读的总学分、公共课学分、必修课程学分以及培养环节学分均不得低于相应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公共课修读要求详见附件。

       3.2014级至2016级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相应年级的博士生培养方案自查博士阶段的学分,其他年级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入学年级对应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学分要求自查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学分。

       4.学生自查学分的操作流程如下:

       在可用应用中搜索“研究生学业与科研信息”功能模块,进入“我的研究生成长数据”页面后,点击“计算”按钮查看最新数据,逐一核对学分完成情况、必选课程与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等信息。如查询信息与培养方案要求或实际修读情况有出入的,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5.学分不足或未完成必选课程与培养环节的研究生,应及时补选相关课程、完成缺失的培养环节,并于9月22日前将自查结果及补修计划报送研究生办。未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论文答辩。因学院还未统一收取培养环节材料在系统录入,所以关于培养环节,请同学们仔细比对培养方案要求,如有未完成的请抓紧时间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等学院发布通知再统一交材料给研究生秘书。逾期未完成影响毕业时间,后果自负。

        附件.2023届毕业研究生公共课学分要求.docx

       联系人:吴老师,2188690


研 究 生 办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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