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我院关于2021-2022学年度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20日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处工作通知安排,2021-2022学年度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现已启动,现将年度考核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在职专任教师。

2. 公派出国(境)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可不参与考核,计入评优基数,待按期回国后,再补年度考核结果;如果本人认为已完成学期任务,自愿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也可填表参与考核。

3. 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及以上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不计入评优基数。

4. 202181日至2022131日期间退休人员,不参与考核,不计入评优基数。

5. 202221日至2022731日期间退休人员,需参与年度考核,计入评优基数。

二、考核时间及流程

1. 622日至629 参与考核人员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对年度内的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于630日前提交至所在单位;

2. 630日至712 各单位集中对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表进行复核,审查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涉及多个负责人的,建议集中开会讨论;基础医学部以外的其他部门承担基础医学课程的,所承担的教学工作量请于76统一提交基础医学部审核,联系人:陈彩霞

3. 630日至712 各相关党支部对所辖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进行考察,并撰写考评意见;

4. 713 各单位提交年度考核材料及年度考核结果(纸质版报送爱礼楼204,同时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yxyrs@xmu.edu.cn);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0%向学院推荐评优建议人选;学院将统筹考虑,由学院聘委会确定最终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年度考核结果请以评优建议排序形式上报。

5. 713日后 学院审核材料、确定最终结果。

三、考核标准及考核材料

年度考核标准以厦门大学《关于我院专任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批复》(厦大人[2019]214号)相关原则为准,详见附件1

专任教师请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2

为方便各系部审核,请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各系部还需填写《系部年度考核汇总表》、《系部社会服务工作分值分配》(附件3、附件5

各支部填写《党支部考察情况表》(附件4

特别提醒:参加考核人员请务必准确填写考核表中的教学工作相关信息,经本部门、学院教务部门审核后将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送学校教务处复核。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对未经批准无故不承担本科课程或学时不达标的教授、副教授,给予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附件1. 我院专任教师考核量化标准.pdf

附件2. 太阳成集团tyc234cc教师年度考核表.xls

附件3. 系部年度考核汇总表.xlsx

附件4. 党支部考察情况表.xlsx

附件5. 系部社会服务工作分值分配(参考).xlsx



我院人事办公室

202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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